省人社厅出新规 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如何补缴养老费
此次补缴范围和条件为: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,省人社厅实施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。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。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,可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。省人社厅已出台最新规定。参加工作时间等)进行认真审查,
补缴费用(包括滞纳金)全额到账后,
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人员,个人按8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;灵活就业人员按20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。
符合参保条件的未参保人员,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。单位按20%、按相应年份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(见附表)的60%或100%为基数,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处理,
责任编辑:付基恒
并从欠费之日起,单位和个人提出书面申请。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,并核实补缴年限和金额,办理补缴相关事宜。记者18日获悉,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,《社会保险法》已于2011年7月起实施。按选择的实际补缴基数确定补缴年份缴费工资指数0.6或1.0,
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%或100%为基数,按规定比例计算年缴费额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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